法院終審判決:某百萬粉絲博主需賠償徠芬電器33萬元

2024-01-24 15:23:09   來源:家電消費網(wǎng)   評論:0   [收藏]   [評論]
導讀:  家電消費網(wǎng)1月24日訊 日前,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,因被告存在侮辱、誹謗原告的行為,對原告的名譽權構成了侵權,判決被告是書瑤呀需在網(wǎng)絡平臺發(fā)布內(nèi)容道歉、并賠償原告徠芬損失33萬元。這是終審判決。
  家電消費網(wǎng)1月24日訊    日前,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,因“被告存在侮辱、誹謗原告的”行為,對原告的名譽權構成了侵權,判決被告“是書瑤呀”需在網(wǎng)絡平臺發(fā)布內(nèi)容道歉、并賠償原告徠芬損失33萬元。這是終審判決。

  據(jù)了解,2022年7月,以徠芬高速吹風機被國人知曉的國產(chǎn)電器品牌徠芬與某百萬粉絲博主黃某在商務過程中,發(fā)生合作糾紛。隨后,該博主在某音帳號上發(fā)布“沒有收徠芬的任何錢”“徠芬單方面取消合作”“雙方中斷合作后,徠芬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里都沒理她,也沒理她的商務,所以她才要出視頻辱罵徠芬”,“徠芬死活不想簽合同"等言論。

  法律人士認為,作為手握百萬流量的博主,在享受流量帶來紅利的同時,更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,遵守法律法規(guī),不觸碰法律底線,畢竟真相永遠是正義的核心所在。(杜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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